一、二手房过户没有维修基金单能过户吗
购买二手房正常情况下,是不需要缴纳维修基金的,因为买新房的维修基金已经缴纳了,并且是一次性缴清。在进行二手房交易的时候,不用重新缴纳维修资金,只需将原业主名下的维修资金过户到自己的名下就可以了。
但是一旦买新房的时候维修基金出现缓交等情况,就需要补缴维修基金,否则不能办理房屋产权证。
如果房屋已纳入住宅维修资金缴存范围,但业主如果没有交的就需进行补交。如果没有纳入缴存范围的则实行暂缓缴存。
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具体规定,首期维修基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以下比例缴存:
1、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1.5%、购房人按1%缴存维修基金。
2、不配备电梯的商品住宅,开发建设单位和购房人各按1%缴存维修基金。
二、维修基金可以退吗
房屋维修基金一般来说是退不的,如果是公共维修基金的话,要经业主委员会同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维修基金移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但是不能退给个人。2、房屋维修基金实际上包括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和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简称专用基金,用于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施及设备的更新、改造等项目,不得挪作他用。专用基金实行“钱随房走”的原则,房屋转让时,账户里的余额资金也随之转移给房屋的新的产权所有人。
三、房产过户需要房屋维修基金发票吗
1、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提供房屋维修基金发票,具体以当地房管局的规定为主。
2、一般买卖过户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3、1.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提供)
4、4.网上签约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
5、5.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买卖双方当事人约定自行划转交易解散资金的,应提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
6、7.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房屋平面图将产权人名字遮盖复议买方人数+1份
7、(1)住宅类房屋买卖的,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材料原件
8、(2)央产已购共有住房转移的,还应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
9、(3)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未满五年的,不得按市场价出售,确需出售的,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满五年出售的,需提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
10、(5)标准价、优惠价提交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原件
11、(6)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的)
12、(7)整宗划拨用地或者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
13、(8)商业配套设施转让的,还应提交按规划用途使用房屋的承诺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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