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更名是指不动产证还没有办好的前提下,对房屋购买合同上的名字进行变更,通过签署合同的形式使业主发生变更。
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也就是房屋产权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
过户必须到房管局办理手续。
过户方式不同,程序也略有不同,不同的过户方式所产生的税费不尽相同,房产过户办理后,房产证就变成新业主的名字。
房产更名和过户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操作方式房产更名是购房者在购房阶段通过更改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使房屋的所有人转变成另一个人或者是多人共有。
而房产过户则是在房地产交易中心完成的。
2、是否有不动产证房产更名是在房屋的不动产证尚未办理下来之前进行的一种变更,房产过户则是建立在拥有房屋不动产证的前提下,通过转让房屋所有权实现的。
1、首先向房产管理中心申请房产证和土地证换成不动产证。
2、需要本人持现有的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及相关的材料。
3、等待审批结果,在审批通过后携带房产证、土地证及不动产调查结果到不动产登记大厅办理换证手续。
4、不动产中心受理申请后,一般不超过一个星期即可领取新证。
5、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 *** 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 *** 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
6、不动产权证书分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式。不动产登记原则上按一个不动产单元核发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采用单一版版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拥有多个建设用地使用权或一户拥有多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可以将其集中记载在一本集成版的不动产权证书,一本证书可以记载一个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房产证更换不动产证需要哪些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1.产权登记与否是关系到房产过户能否进行的基本条件。
2.产权登记是指在规定登记的范围内的土地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按照有关登记办法的规定,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申请产权登记狭义的房地产产权登记只包括房屋所有权登记和房屋的他项权利登记。
3.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