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经销商管理思路和方法
1、二级网点的的建立,首先你要整出一个团队,列出一个大的框架,销售部,售后服务部,市场部,综合部及财务部,起初这几个部门是必不可少的,并且要有能拿的出手的人。
2、市场部配合销售做市场调查,做宣传,活动等提高品牌在该地区的知名度。
3、销售因该做到规范化,争取前期在节约成本的前提下,提高车的销售量。
4、售后服务部起初不要多少人,但是人员必须是能独当一面的人才。综合部配合所有部门管理日常开支,预算等。
5、刚刚开始各部门之间会很多矛盾,作为二级网点经理,你需要做好协调工作,让整个店能慢慢的运转起来,再就是需要多次的举行会议,解决碰到的问题。安抚员工等一系列的东西!
作为一个汽车销售顾问应该怎么去管理已成交的客户
不知道你是什么品牌的销售顾问。一般4s店都会有一套客户管理软件。你维护好自己软件里的账户,定时提醒你回访就可以了。如果没有这套软件,你记得要制作三表卡,每天,每周,每月都要跟踪你手头上的客户。定期给他们回访,才是管理你客户最好的方法。
在汽车4s店做销售顾问,有前途吗
1、前途说白了就是钱和格局的问题。
2、作为一个曾经在豪华品牌做过销售顾问的从业者我来给你解读一下。
3、薪水=底薪+毛利提成,销售顾问的底薪基本在800-1200元左右,自主合资豪华品牌不等,大体上是这个行情,劳斯宾利法拉利这类超豪华品牌因为走量少,所以销售顾问的底薪会高一点。不同的汽车集团,不同的4S品牌,不同的销售经理制定的绩效方案,会导致它的经营毛利和方式都有区别,所以工资不能一概而论。
4、就武汉地区而言,根据业务能力的水平的高低,销售顾问的薪资大概在3000—13000元之间,能每个月稳定拿到8000以上的人都属于这个行业的精英了,销售经验丰富。很多年前我们听闻做销售顾问赚钱来钱快,那是07年汽车保有量飞速增长的红利期,车子不愁卖,还有各种分期保险上牌的外水(边际收益),月月过万不是梦,但那个风口早已经过了,现在各大集团管控都变得成熟和严格,大家的工资计算的很透明。现在汽车很多品牌日子很难过,但是好的品牌,拥有好的产品,依然傲视群雄,所以大家能去豪华品牌就去豪华品牌,路虎,阿尔法罗密欧还有玛莎拉蒂这种已然凉凉的品牌就别去了,毛利太低,全线亏损,公司都不赚钱,哪还有心气给你发高薪水。当然了豪华品牌都需要工作经验,所以得熬。
5、4S店内有着非常严格的晋升机制和复杂的人脉关系,这里面有很多暗潮涌动的斗争,销售顾问往上就是展厅经理或者网销经理,再往上就是销售经理和总经理,一个销售顾问如果想要往上爬,没有关系的情况下,你就必要成为销冠,有能力的人才能担当大任,才有利用价值,店内领导和上面集团的领导才会注意到你。能不能升是一个很巧妙的事情,4S店毕竟不是铁饭碗,人员流动性特别大,想要升职,一是看你们集团开店的扩张速度,人才的需求程度;第二个就是你的上级领导,人在江湖身不由己,你如果不站队,你就是安分守己默默卖车的销售顾问,永远不能成为心腹得到器重,如果站队,有一天你的领导倒下了,靠山也就倒了,你也会跟着受牵连。这是一个很残酷的事情,因为职位就意味着钱,一个销售经理的正常底薪大概在9000,剩下的就是月度销量和总毛利的考核奖励,还有年终分红,正常来讲,一个销售经理年薪20w是正常水平,但现实很残酷,现在这种大环境不好,消费升级,汽车市场洗牌,很多销售经理的年薪才年薪10w左右,但是他们还有一个很重要的收入来源,就是外水,当你成为了一个店的销售经理,那么所有车辆的保险,精品加装,二手车买卖都会由你来把控,会有无数的业务员上门来拜访你,本着合作共赢的目的,你会拿到各种各样的返点和返利,现在各大集团对这个管控很严格,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很多也只能睁只眼闭只眼了。总经理就更不用说了,一个BBA豪华品牌的总经理综合收益加起来,年薪起码在50w以上。所有一个总经理通常在店里做两年就被调到别的品牌任职,这也是上面为了防止渠道固化,减少腐败做的一种方式,能做到这个水平的,还平安无事的,基本都是在集团做了15年以上的。
6、尽人事听天命,每个行业都有佼佼者,汽车销售前途肯定有,但是路也很漫长,人在职场,必然要经历风风雨雨,我见过太多打压,勾心斗角,争的头破血流,不喜欢所以我走了,你说可惜吗,也不可惜,毕竟我的追求不在那里。人各有志,祝你好运~
4s店销售经理管理思路
1、4S店销售经理的管理思路一般包括这么几条。
2、第1条。就是4S店的其他员工的这个管理也就是经常给大家开开会给大家讲授传授一些如何卖车的经验,多给店里招来一些生意,提高自己大家的这个提成,让大家多赚点钱。
3、第二就是对一些重点客户的管理多和对方沟通交流,培养一些感情,希望对方能够长期在店里。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抵触吗
1、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两个独立的法律文件,它们有着不同的目的和侧重点。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主要是为了规范汽车销售行业的运作,保障市场秩序和健康发展;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消费者在交易中的利益。
2、尽管两者有不同的目的,但并不意味着它们相互冲突或抵触。实际上,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某些方面是互补的。
3、例如,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中,对于汽车销售商的经营行为和销售交易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包括销售合同的内容、服务质量标准、信息公开等。这些规定可以为消费者提供更多的保障,确保他们在购车过程中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则是强调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包括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与销售商之间的权益平衡原则,要求销售商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禁止虚假宣传和欺诈行为。
5、因此,可以说汽车销售管理办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相辅相成的,它们的目的都是为了促进汽车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具体操作中,应根据两者的规定来制定合理的销售政策,既满足行业管理的需要,又保护消费者的权益。